HNPR-2015-05007
关于加快湖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
湘经信产业〔2015〕180号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工业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和《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提升对工业设计的认识。工业设计是对产品及服务过程中的功能、结构、形态、包装及用户体验等进行整合优化的集成创新活动,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设计不仅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而且对提升产品质量、增加附加值、塑造自主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我省工业设计加快发展的必要性。我省工业设计发展起步较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并稳步推进,设计成果产业化和由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逐年递增。然而,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省市相比,与我省以高端装备制造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产品创新和品质提升的迫切需求相比,我省工业设计发展及投入仍存在较大差距,工业设计在不同行业的发展不平衡,整体创新氛围还不够强,企业的设计创新能力、专业人才培养、设计专业化程度、成果转化、扶持政策等方面都难以适应工业设计等现代服务业迅猛发展的趋势。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和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工业设计,推动工业设计与装备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消费品工业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是我省发展创新型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要求,对提升我省工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两化”融合、建设“创新湖南”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创新湖南”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围绕湖南“四化两型”建设任务,紧密结合企业的设计需求和创新应用,牢固树立工业设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创新驱动,切实提高我省工业设计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工业设计更好地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四)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统筹各类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紧密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和特色,着力推进工业设计与装备制造业、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消费品工业等领域融合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激发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驱动、企业协同创新的工业设计发展体系。坚持设计创新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把工业设计与产业化一体推进,突出抓好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工业设计中心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化、专业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通过设计与产业融合不断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满足行业创新发展的新需求。
(五)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相关行业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先导产业作用更加强化,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推动建立5-8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左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托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建设行业设计中心,形成一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产业化能力强的工业设计专利和优秀成果。做大做强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设计领导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物,逐步建立健全湖南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努力将湖南打造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和具有特色的工业设计强省。
三、提升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
(六)促进工业企业提升设计创新能力。组织工业企业围绕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开展关键工艺及设备、核心技术、共性环节的设计攻关,支持发展与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相关的智能设计、视觉设计、时尚设计、新媒体设计和体验交互设计。推动智能制造等信息化技术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突出绿色、节能环保与生态、可持续设计导向。
(七)支持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加强设计和服务创新能力,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与工业企业开展多形式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重点支持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设计成果产业化绩效明显、紧密依托我省特色制造业的骨干企业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品牌设计企业。组织实施一批发展先进制造、促进产业升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业设计成果应用项目。
(八)加快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应用。在现有行业设计中心的基础上,继续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结合企业需求新创立一批行业设计中心,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加快设计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九)促进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围绕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领域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开展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电气机电等优势装备制造业要加强产品的外观、结构、功能等设计能力。服装服饰、家纺、陶瓷、湘绣等消费品工业要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不断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创新管理经营和商贸流通模式,健全品牌价值体系,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国际竞争力。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工业设计在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等方面进行开发和利用。
(十)打造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引导,围绕我省核心产业的产品创新与发展需求,采取省市共建、校企合作方式,依托现有省市产业示范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打造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孵化器,吸引工业设计要素向园区集聚发展。促进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产业互动发展,提高省内相关创意产业园区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构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加强设计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支持有条件的工业企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利用省工业设计创新平台和行业工业设计中心等公共服务和产学研平台,扩大与国内外工业设计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设计领域竞争和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搭建各类设计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服务,适时举办工业设计行业有关展览会,推广设计成果、沟通市场信息、展示品牌形象。
(十二)支持工业设计评奖活动。加大对“芙蓉杯”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的支持力度,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其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奖项。推荐我省优秀的工业设计产品参加中国工业设计大奖赛,提升工业设计大奖赛对我省工业产品创新的服务、引领和支撑作用。
(十三)提升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挥省工业设计协会等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设计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行业调研、对外合作、市场促进工作。鼓励发展代理、评估、推广、咨询、策划、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等中介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良好服务。
(十四)完善设计创新市场机制。推进设计交易市场机制建设,完善设计交易市场体系,将设计合同纳入现有技术市场合同登记制度,鼓励企业、设计机构等对设计项目合同进行登记,促进设计市场交易规范化和设计行业市场化。
五、强化工业设计高端人才培养
(十五)支持工业设计特色教育。支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优化专业设置,鼓励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创新教学模式,支持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师资培训和人才提升计划。积极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设计职业教育机构,扶持和鼓励相关行业和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通过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设计人才。
(十六)做好人才培育和引进。加大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通过技术入股、股权奖励、期权激励等方式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设计园区和设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拓展设计人才储备和培养模式。加强创业孵化,加大对创意和设计人才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培训和设计大赛。
六、优化工业设计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协调。省经信委牵头负责促进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加强与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国家税务、地方税务、统计、知识产权、银监、证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相应的配套政策,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省经信委加快出台《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负责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申报及管理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统计体系,跟踪监测工业设计行业的运行态势,为适时调整完善工业设计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各市州要结合当地经济和工业设计发展基础,制定发展工业设计的有关措施和实施计划。
(十八)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自2015年起,每年从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中对认定为国家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最高可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通过工业设计优化提升的产业化项目及成果转化。支持省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九)加强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工业设计法人机构和个人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工作。
鼓励工业设计成果通过市场渠道合法转让,利用现有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建立设计知识产权公示制度。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引导创意和设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大联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推行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
(二十)落实税收优惠。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设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设计服务出口、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加强金融服务。鼓励设计类中小企业成长,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上市,鼓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工业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对设计类企业提供专项授信、信贷担保等服务。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工业设计领域。
(二十二)优化发展环境。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推动落实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充分发挥省工业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资助创业孵化,开展研讨交流等。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