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信委:
根据《关于加快湖南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湘经信产业〔2015〕180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经信产业〔2015〕37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七、八、九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提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市州经信委负责本地区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并行文集中推荐。
2015年度实行集中一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请将市州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及电子版)集中报送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三、工作要求
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各市州经信委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张硕 聂霞
电话及传真:88955585 88955370
邮箱:hncy82212962@126.com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1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2014年生产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中心2014年度运营、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独立机构证明);
5.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6.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
二、工业设计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单位)201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含企业设计经营主要数据,工业设计业务服务业绩、投入、专利、专业从业人员等主要情况);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及其他著作权等清单(含产品或项目名称、专利名称、专利号、权利人、授权单位和授权时间等);
5.工业设计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6.完成的工业设计项目清单;
7.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8.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
9.其他有关材料。